七十八咏六言十首原文
大绛县人五岁,小鲁申公二年。楞严已难笔受,尚书尚可口传。
诗词问答
问:七十八咏六言十首的作者是谁?答:刘克庄
问:七十八咏六言十首写于哪个朝代?答:宋代
问:刘克庄的名句有哪些?答:刘克庄名句大全
刘克庄七十八咏六言十首书法欣赏
参考注释
县人
(1).古代遂之属官。一说即县正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“山人取之,县人传之。” 杨伯峻 注:“县人, 杜 注云:‘遂属’。据《周礼·遂人》,五县为遂,地官亦有县正,县人或即县正。”
(2).同县之人。 清 王士禛 《居易录》:“ 任少京兆 弘嘉 ,字 葵尊 ,亦县人也。”
笔受
用笔把别人口授的话记录下来
尚书
(1) 中国古代官名。执掌文书奏章。作为官名,始置于战国时,或称“掌书”。秦为少府属官,汉武帝提高皇权,因尚书在皇帝左右办事,地位逐渐重要。后各朝均有设置,清代相沿不改
侍中、尚书、长史、参军,此悉贞良死节之臣,愿陛下亲之信之。——三国蜀· 诸葛亮《出师表》
上书乞骸骨,征拜尚书。——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
(2) 明清两代是政府各部的最高长官
兵部尚书
尚可
合格的,能通过检查的
口传
(1) 把见闻、意见、信仰和习俗通过口说授下去的过程
(2) 通过口述来传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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