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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签三司事

历史官职

同签三司事历史词典解释

官名。金代三司设此官。泰和八年,省户部官员置三,三司指盐铁(兼劝农)、度支、户部。同签三司事为三司主官之一,正五品,品位在使、副使、签三司事之下,与其共掌劝农、盐铁、度支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三司》。

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。员额一人,秩正五品。辅助三司使、三司副使、签三司事管理三司事务。

词语分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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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① 周礼大宗伯属官。亦称少宗伯。中大夫爵,一说为周朝置。主要掌建国之神位,佐大宗伯。② 隋、唐后礼部侍郎别称。③西魏、北周置。春官府“小宗伯上大夫”省称。员二人,正六命。协助大宗伯卿管理礼仪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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