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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订法律馆提调

历史官职

修订法律馆提调历史词典解释
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二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承修订法律大臣之命,总管馆中一切事宜。

词语分解:

历史官职推荐:士史

①掌管狱讼律文的文书小吏。史即“吏”。鹖冠子·王铁: “不待士史,苍颉作书,故后世莫能云其咎。”陆佃注: “士,李官也。” ② 官名。汉朝置。边郡置尉,百里一人,下属士史、尉史各二人,巡行徼塞。 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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