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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阁承宣厅

历史知识

内阁承宣厅历史词典解释

名。清宣统三年(1911)置,为责任内阁直属机构。掌颁发谕旨、法律、法令,收发呈递奏折,请用御宝,收掌阁印、文牍,以及会计、庶务等事务。置厅长、副厅长各一人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内阁的解释 1 2 掌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关3 明清两代的中央政务机构4 古时指贵族妇女居住的内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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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穀 ?—1857 清云南蒙自人,字树嘉,号稼堂。道光进士。道光十九年1839任江南道监察御史。二十二年起历任山西朔平知府、太原知府、顺天府府尹,任内封禁当地民人开矿。三十年出任江西巡抚,次年进京为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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