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句出处
出自元代姚枢的《聪仲晦古意廿一首爱而和之仍次其十五》
全文:
得鹿未足喜,丧马勿用逐。
初萌得失心,方寸成百曲。
纤人恣物情,熊掌又鱼肉。
曾推万祸原,古今从一欲。
参考注释
得鹿
(1).《列子·周穆王》:“ 郑 人有薪於野者,遇骇鹿,御而击之,毙之。恐人之见之也,遽而藏诸隍中,覆之以蕉,不胜其喜。俄而遗其所藏之处,遂以为梦焉。顺涂而咏其事。傍人有闻者,用其言而取之。既归,告其室人曰:‘向薪者梦得鹿而不知其处;吾今得之,彼直真梦矣。’室人曰:‘若将是梦见薪者之得鹿邪?詎有薪者邪?今真得鹿,是若之梦真邪?’”后遂以“得鹿”指虚幻的人世富贵。 宋 陆游 《和陈鲁山十诗以孟夏草木长绕屋树扶疏为韵》之七:“谁知叹亡羊,但喜有得鹿。”
(2).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 秦 失其鹿,天下共逐之,於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。”《文选·班彪〈王命论〉》“至比天下於逐鹿” 李善 注引《六韬》:“取天下若逐野鹿,得鹿,天下共分其肉。”后以“得鹿”比喻取得天下。 唐 温庭筠 《经五丈原》诗:“下国 卧龙 空寤主,中原得鹿不由人。”
未足
(1).不足,不能。《后汉书·齐武王縯传》:“ 舂陵 去 宛 三百里耳,未足为功。” 明 胡应麟 《少室山房笔丛·丹铅新录引》:“今所撰诸书,盛行海内,大而穹宇,细入肖翘,耳目八埏,靡不该综。即 惠施 、 黄繚 之辩,未足侈也。”
(2).犹言算不得。《太平广记》卷八七引 南朝 梁 慧皎 《高僧传·支遁》:“ 遁 幼时,尝与师共论物类,谓鷄卵生用,未足为杀,师不能屈。”
勿用
犹勿动。谓不可有所作为。《易·乾》:“初九,潜龙,勿用。” 孔颖达 疏:“圣人虽有龙德,於此时唯宜潜藏,勿可施用,故言勿用。” 王引之 《经义述闻·周易上》:“用,施行也。勿用,无所施行也。” 王引之 《易·既济》:“ 高宗 伐 鬼方 ,三年克之。小人勿用。”《易·颐》:“六三。拂颐,贞凶,十年勿用。无攸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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