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句出处
出自清代乾隆的《题养正图六十首·其四十·伤指自悲》
全文:
宣子甫十龄,伤指改容悲。
毁伤即不孝,诚非为痛啼。
忘身及亲者,可以翻然思。
参考注释
毁伤
(1) 损坏;伤害
(2) 给予伤害;使遭受损伤
不孝
(1)
不孝顺
(2)
旧时父母丧事中用于自称
非为
(1).干不顾法纪或礼法的坏事。 元 无名氏 《陈州粜米》第二折:“贪赃坏法,饮酒非为。” 明 陶宗仪 《辍耕录·鬼爷爷》:“然颇慎行止,不敢非为。”
(2).指违法或违反道德的坏事、坏行为。《水浒传》第三五回:“不孝逆子,做下非为。”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土番点卯》:“尔宜躬先奉法以统一乡之众,以尽轨于法,稍有非为,惟尔总是问。”
(3).不顾法纪或礼法。 元 无名氏 《硃砂担》第四折:“我痴心想望贞洁,你做事忒杀非为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三:“小人颇知礼法,极守本分的,怎敢干此非为之事。”
乾隆名句,题养正图六十首·其四十·伤指自悲名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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