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婴儿甘并命,血腥吹满雨花台
陈独秀 《金粉泪(56首)》名句出处
出自近现代陈独秀的《金粉泪(56首)》
全文:
贪夫济济盈朝右,英俊雕残国脉衰。
孕妇婴儿甘并命,血腥吹满雨花台。
名句书法欣赏
参考注释
孕妇
有了身孕的妇人
婴儿
(1) 初生的幼儿
(2) 一周岁内的儿童
(3) 道教称铅为“婴儿”
婴儿姹女配阴阳,铅汞相投分日月。——《西游记》
(4) 又如:婴儿姹女(道教称铅和汞)
并命
共命运;同死。《宋书·索虏传》:“我与此城并命,义不使此城亡而身在也。” 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兄弟》:“﹝ 王元绍 ﹞为兵所围,二弟争共抱持,各求代死,终不得解,遂并命尔。”
(1).犹言捐生。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:“今国家无德,恩不及远,羸弱何辜,而当并命!”《资治通鉴·魏元帝景元元年》:“人谁不死,正恐不得其所,以此并命,何恨之有!”
(2).亡命;逃亡在外。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七二回:“吾父忠於国家,知我必欲报仇,故使并命於 楚 ,以絶后虑。”
併命:1.拚命,舍命。《旧五代史·明宗纪一》:“吾王命我取 葛司徒 ,他士可无併命。” 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七:“自和议成而军士灰心,敌益狂狡,遂有四忠併命之祸。” 清 王韬 《淞滨琐话·魏月波》:“闻 戚 娶女,鬱怒填胸,立刻拏舟至城,将与女併命。”
(2).比喻尽最大的力量。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·保路运动》:“或有不轨之徒从中鼓煽,强者併命于寻仇,弱者絶望于逃死,众志一暌,全体瓦裂,终非国家福也。”
並命:1.一同受命。《礼记·内则》:“毋敢敌耦於冢妇,不敢并行,不敢並命,不敢并坐。” 孔颖达 疏:“并有教令之命。” 唐 权德舆 《太原郑尚书远寄新诗走笔酬赠》诗:“昔岁经过同二 仲 ,登朝並命惭无用。” 唐 张署 《赠韩退之》诗:“白简趋朝曾並命, 苍梧 左宦一联翩。”
(2).拼命。 清 采蘅子 《虫鸣漫录》卷二:“某今日与人争不胜,已买刀藏腰际,将与仇者並命。”
血腥
人或其他动物被杀后的血肉,因其有腥臊味,故称
雨花台
江苏 名胜,在 南京市 中华门 外。平顶低丘,原称 聚宝山 。多石英质卵石,晶莹圆润,并有 雨花泉 等。相传 梁武帝 时 云光法师 在此讲经,感动诸天雨花,花坠为石,故称。解放前,国*民*党反动集团在此屠*杀革命志士。解放后,辟为烈土陵园,建有烈土纪念碑与陈列馆。 宋 周应合 《建康志·台观》:“ 雨花臺 在城南三里,据冈阜最高处,俯瞰城闉。考证旧传 梁武帝 时有 云光法师 讲经於此,感天雨花,故赐名。” 元 赵孟頫 《金陵雨花台遂至故人刘叔亮墓》诗:“ 雨花臺 上看晴空,万里风烟入望中。” 鲁迅 《集外集拾遗·无题》:“ 雨花臺 边埋断戟, 莫愁湖 里餘微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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