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书(第7页):
- ◎礼四之二世宗景明二年夏六月,秘书丞孙惠蔚上言:“臣闻国之大礼,莫崇明祀,祀之大者,莫过禘佩,所以严祖敬宗,追养继孝,合享圣灵,审谛昭穆,迁毁有恒,制尊卑,有定体,诚悫著于中,百顺应于外。是以惟王创制
作者:魏收 - ◎礼四之三魏自太祖至于武泰帝,及太皇太后、皇太后、皇后崩,悉依汉魏既葬公除。唯高祖太和十四年文明太后崩,将营山陵。九月,安定王休,齐郡王简,咸阳王禧,河南王干,广陵王羽,颍川王雍,始平王勰,北海王详,
作者:魏收 - ◎礼四之四世宗永平四年冬十二月,员外将军、兼尚书都令史陈终德有祖母之丧,欲服齐衰三年,以无世爵之重,不可陵诸父,若下同众孙,恐违后祖之义,请求详正。国子博士孙景邕、刘怀义、封轨、高绰,太学博士袁升,四
作者:魏收 - ◎乐五气质初分,声形立矣。圣者因天然之有,为入用之物;缘喜怒之心,设哀乐之器。蕢桴苇龠,其来自久。伏羲弦琴,农皇制瑟,垂钟和磬,女娲之簧,随感而作,其用稍广。轩辕桴阮瑜之管,定小一之律,以成《咸池》之
作者:魏收 - ◎食货六夫为国为家者,莫不以谷货为本。故《洪范》八政,以食为首,其在《易》曰“聚人曰财”,《周礼》以九职任万民,以九赋敛财贿。是以古先哲王莫不敬授民时,务农重谷,躬亲千亩,贡赋九州。且一夫不耕,一女不
作者:魏收 - ◎刑罚七二仪既判,汇品生焉,五才兼用,废一不可。金木水火土,咸相爱恶。阴阳所育,禀气呈形,鼓之以雷霆,润之以云雨,春夏以生长之,秋冬以杀藏之。斯则德刑之设,著自神道。圣人处天地之间,率神祗之意。生民有
作者:魏收 - ◎志第十七帝王者,配德天地,协契阴阳,发号施令,动关幽显。是以克躬修政,畏天敬神,虽休勿休,而不敢怠也。化之所感,其征必至,善恶之来,报应如响。斯盖神祇眷顾,告示祸福,人主所以仰瞻俯察,戒德慎行,弭谴
作者:魏收 - ◎灵征八下魏氏世居幽朔,至献帝世,有神人言应南迁,于是传位于子圣武帝,命令南徙,山谷阻绝,仍欲止焉。复有神兽,其形似马,其声类牛,先行导引,积年乃出。始居匈奴之故地。高祖延兴元年十一月,肆州秀容民获麟
作者:魏收 - ◎官氏九百姓不能以自治,故立君以司牧;元首不可以独断,乃命臣以佐之。然则安海内,正国家,非一人之力也。书契已外,其事蔑闻,至于羲、轩、昊、顼之间,龙、火、鸟、人之职,颇可知矣。唐虞六十,夏商倍之,周过
作者:魏收 - ◎释老十大人有作,司牧生民,结绳以往,书契所绝,故靡得而知焉。自羲轩已还,至于三代,其神言秘策,蕴图纬之文,范世率民,垂坟典之迹。秦肆其毒,灭于灰烬;汉采遗籍,复若丘山。司马迁区别异同,有阴阳、儒、墨
作者:魏收 - ◎前上十志启臣收等启:昔子长命世伟才,孟坚冠时特秀,宪章前哲,裁勒坟史,纪传之间,申以书志,绪言余迹,可得而闻。叔峻删缉后刘,绍统削撰季汉,十志实范迁、固,表盖阙焉。曹氏一代之籍,了无具体;典午络世之
作者:魏收
- 喜得故人同待诏,拟沽春酒醉京华。
- 父在,观其志;父没,观其行;三年无改于父之道,可谓孝矣。孔子弟子《论语·学而篇》
- 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孔子弟子《论语·为政篇》
- 门外绿阴千顷,两两黄鹂相应。
- 悲吟雨雪动林木,放书辍剑思高堂。
- 客路相逢难,为乐常不足。
- 仁者见之谓之仁,知者见之谓之知佚名《易传·系辞传上·第五章》
- 有理言自壮,负屈声必高。冯梦龙《警世通言·卷十五》
- 恩疏宠不及,桃李伤春风。李白《上之回》
- 先拂商弦后角羽,四郊秋叶惊摵摵。